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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5线九龙县城至凉山州界公路改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JC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 本省道215线九龙县城至凉山州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3]688号批准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1.1 本省道215线九龙县城至凉山州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3]6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省、州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甘孜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试验检测评定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3]6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215九龙县城至凉山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起于九龙县入城大道止于凉山州界萝卜丝沟。 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其中隧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全长99.475 km。
省道215线九龙县城至凉山州界公路改建工程主要工程规模为:中桥266.78m/4座、小桥251.5m/13座;长隧道2689m/1座、中隧道1024m/1座、短隧道405m/1座。
其他相关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值。
2.2计划检测期:40日历天(合同谈判后进场)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内容的竣工试验检测(路面、桥梁、隧道、交安)。
2.4标段划分:竣工试验检测为一个JC标段。
2.5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5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出具的省外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入川从业登记通知,且在有效期内,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起)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二个及以上,其中一个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为路面项目且里程不小于50km的类似项目业绩,高速公路检测验收项目里程按双倍计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设计、监理、监理试验室、工地实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及施工中标单位均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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