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LJZKWH-2017-160
受黑龙江省牡丹江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牡丹江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中修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黑高管发【2017】168号和【2017】17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中修工程
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803.8368万元
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09月20日,工期38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招标范围:牡丹江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中修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同步薄层罩面工程,建设规模:60020m2;
第二标段:增设防眩板工程,建设规模:20550m;
第三标段:增设公路标线工程,建设规模:49244 m2。(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无不良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无不良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时,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不允许投标人兼投。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