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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八里镇)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平交复【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

 一、招标条件

本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平交复【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静宁县八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八里镇)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地点位于静宁县八里镇,共一项10.2公里,分为1条主线和3条支线。主线长5.7公里;支线1线长1.2公里;支线2线长1.8公里;支线3线长1.5公里。全线采用部颁四级公路单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受限路段采用《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公里/小时。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全线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肩宽度2×0.5米。路面结构为: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厘米厚天然砂砾找平层。  
3.项目总投资:599.0517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18日。
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公里)
技术等级
BLSG
静宁县八里镇东庄至红林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
10.2
四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公路工程近三年业绩,并且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公路工程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具有3条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报名。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程经历,至少具有3条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技负责人业绩。
4.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圴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5.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7月24日23时59分59秒(不含节假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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