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高唐县环卫清运有限公司采购环卫车辆项目(包一)
二、采购项目编号:GG2017-HG01C-073、0677-2ZCG170525-17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包一 电动垃圾收集车10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70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还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