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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余路西延(城港路~大生路)工程、纬五路(幸余路-纬三路)工程等3项工程的公交候车亭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 幸余路西延(城港路~大生路)工程、纬五路(幸余路-纬三路)工程、跃龙路改造工程等3项工程的

 1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 幸余路西延(城港路~大生路)工程、纬五路(幸余路-纬三路)工程、跃龙路改造工程等3项工程的公交候车亭工程 已经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
①幸余路西延(城港路~大生路)工程沿线共设置14座公交站台,另在幸余路与兴港路交叉口东侧兴港路方向设置2座公交站台,共计16座,均采用双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180万元;
②纬五路(幸余路-纬三路)工程沿线共设置两座公交站台,均采用双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20万元;
③跃龙路改造工程共分为三段,其中:跃龙路(青年路~虹桥路)路段沿线设置4座公交站台;跃龙路(世纪大道~长江路)路段沿线设置5座公交站台;这两段共计9座公交站台,均采用单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140万元;
跃龙路(虹桥路~世纪大道)路段共设9座公交站台,均采用单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16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8月—2017年10月(详见招标文件)。
3 、 本招标工程共为A、B、C三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不可兼中。招标内容为公交候车亭工程。其中:
A 标段: ①幸余路西延(城港路~大生路)工程沿线共设置14座公交站台,另在幸余路与兴港路交叉口东侧兴港路方向设置2座公交站台,共计16座,均采用双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180万元;
②纬五路(幸余路-纬三路)工程沿线共设置两座公交站台,均采用双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20万元;
A 标段总概算约200万元
B 标段: 跃龙路(青年路~虹桥路)路段沿线设置4座公交站台;跃龙路(世纪大道~长江路)路段沿线设置5座公交站台;这两段共计9座公交站台,均采用单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140万元;
C 标段: 跃龙路(虹桥路~世纪大道)路段共设9座公交站台,均采用单联公交候车亭。概算约160万元;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以招标文件为准)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企业业绩: / 。
(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5 、资格后审的其它必要合格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该“母公司”仍然不得与其子公司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其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也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该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 的能力;
(3)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5)没有被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或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6)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同时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7)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并且已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了对项目经理的解锁;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请江苏省内的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于CA系统。对于省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机关已开通网络查询的,可将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于CA系统;尚未开通网络查询的,须到当地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扫描上传于CA系统(含企业和项目经理),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 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 、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 .ntcetc.cn )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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