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沈阳市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采购公告 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于洪区市政处道路养护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7-14-0036
4.项目属性:货物
5.项目预算:7,629,800.00 元
6.包组数量:3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3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包组属性 包组预算 其他信息
CG17-14-0036-001 沥青混合物 货物 4,350,000.00元 查看
CG17-14-0036-002 沥青混合物 货物 2,320,000.00元 查看
CG17-14-0036-004 天然花岗石荒料 货物 265,000.00元 查看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法规依据 条件描述 证明要求
1 政府采购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的生产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厂家
3 政府采购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一、二标段(沥青混凝土南、北部标段)投标人须在2016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桥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入围名录
4 政府采购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
5 政府采购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
三、兼投兼中
不允许;按所参加包组的预算金额最大确定中标、成交包组。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08月07日 10:00 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