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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收费站ETC车道增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一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宁波绕城高速西段保国寺、横街2个收费站增设4条ETC通道,包括ETC车道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系统集成单位,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2、营运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2年01月0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已营运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项目(要求包含收费系统),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交工验收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拟派总工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一个及以上已通车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项目(要求包含收费系统)的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施工经验; 3、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交工验收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四)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 1、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年及以上。
(五)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18日9:00至2017年7月24日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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