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鼎城区镇德桥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7】1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镇德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鼎城区镇德桥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镇德桥镇
2.3 规模:该项目拟建会议室1栋,建筑面积174平方米,公厕和卫浴楼1栋,建筑面积91.90平方米,新建篮球场、乒乓球场、升旗台、健身休闲娱乐区;及镇政府院落绿化改造900平方米,院内管网改造,铺设沥青混泥土地面和建筑外立面改造等。项目工程投资约380.63元。
2.4 工期要求:10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会议室1栋,建筑面积174平方米,公厕和卫浴楼1栋,建筑面积91.90平方米,新建篮球场、乒乓球场、升旗台、健身休闲娱乐区;及镇政府院落绿化改造900平方米,院内管网改造,铺设沥青混泥土地面和建筑外立面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6.1 请从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