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嘉德山居*艺术庄园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绥阳县风华镇牛心村、双龙村,项目总投资220000万元,项目占地3500亩,总建筑面积180677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商住区、公共配套设施以及旅游产品(旅游产品包括自然旅游产品和人文旅游产品,自然旅游产品有农业观光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人文旅游产品有文化旅游区、运动体验区以及教学体验区)等。
2、招标范围:该项目已完工建设范围的安全和保洁,详见第三章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3、服务期限: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25日(其中: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5、采购预算:预算48万元每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工作;电力维护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未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