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名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电力迁改工程EPC项目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茂名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电力迁改工程EPC项目 批复文号茂高新经【2017】17号批复单位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
项目名称 |
茂名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电力迁改工程EPC项目 |
批复文号 |
茂高新经【2017】17号 |
批复单位 |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
招标人 |
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茂名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其它 |
公告内容 |
茂名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电力迁改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茂名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电力迁改项目已由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茂高新经【2017】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茂名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电力迁改工程采用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既具备条件又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总承包投标竞争。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位于茂名高新区西部快线高新区段、工业大道南、潘州大道等开发建设区域。
2.2 建设内容:在茂名高新区西部快线高新区段、工业大道南、潘州大道等开发建设区域内,对47条0.4-220KV电力线路进行迁改。迁改电力线路全长约26.74公里,新建铁塔107基、级立电杆55基、组合式变电站19台。
2.3 合同期限:建设工期为: 3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茂名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电力迁改工程的设计(含勘察工作)及施工总承包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或施工能力,本次招标接受 1 家设计单位或 1 家施工单位独立投标。且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①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二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广东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的时间:2017年07月21日。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注意事项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电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