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监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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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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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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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监理(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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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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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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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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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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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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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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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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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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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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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许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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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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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65098、1356115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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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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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大坷尾洋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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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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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处理垃圾1000吨,2台500吨垃圾焚烧炉,2台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按施工设计(审查后)的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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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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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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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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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红线内除了场平、边坡支护工程的所有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和红线外的取排水工程的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过程工程监理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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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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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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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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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且在该企业注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均可)。
二、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dlztb.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投标时必须由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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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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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民营经济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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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 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