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C0630
1.招标条件
本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朗镇湿地公园工程项目已由新巴尔虎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左发改字[2017]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总用地面积78.75公顷的湿地公园。
2.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53754412.00元
2.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养护期三年)。
2.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当年成活率达到95%,三年保活率达到90%)。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证明材料(不少于6人)、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