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滕州市供销房地产景观工程已由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滕发改字[2017]48号、滕发改字[2017]18号、滕发改字[2015]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滕州市供销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滕州市佳美广场A区景观工程位于滕州市河阳路以南北沿、河路以北、和平路以东。绿化总面积约5188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152.85万元;滕州市佳美广场B区二期景观工程位于滕州市振兴南路西侧,北滨河路北侧。绿化总面积约9424.48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284.61万元;滕州市振兴南路区域改造工程位于滕州市振兴南路东侧,青啤大道北侧。绿化总面积29097.5平方米,总投资额约941.37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融城国际B区)5,293,698.58元,二标段(融城国际A、C区)4,119,989.24元,三标段(佳美广场B区二期)2,846,116.6元,四标段(佳美广场A区)1,528,461.98元。
2.4计划工期:一标段、二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20日,竣工时间2017年10月18日工期约60日历天;三标段、四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20日,竣工时间2017年10月8日工期约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若有变动,工期相应顺延)。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是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职工,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园林绿化项目同类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应根据鲁建规范[2017]1号《关于贯彻建市〔2015〕140号文件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还未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审核的外省企业,视为无效投标)
3.6投标企业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注: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支付,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支付。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