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管理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资金能力来承担项目实施;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5)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求的足够专业人员、经验和技术能力;6)投标人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应能涵盖招标的检测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