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十支队绿化恢复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十支队,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十支队绿化恢复项目。
2.2 项目编号:YNTTGC20170043
2.3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1566号。
2.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涵盖设计所包含的绿化恢复项目的全部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所完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入滇备案: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入滇备案证,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已入滇备案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8 日至2017年 7 月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