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浦江镇杜行片区特勤安保经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一)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投标人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四)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五)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六)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江镇杜行片区特勤安保经费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707-207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661510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地点:1)发售文件时间: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期间(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