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永顺泰公司顺利通过A股IPO等资本运作,在未来几年内发展成为一家运作规范、核心竞争力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公众上市股份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永顺泰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A股IPO券商。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股权架构调整、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服务、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推荐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承销等专业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依法注册成立的保荐机构,具有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管理咨询,以及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主承销/保荐等相关服务的专业资格。
2.2 2016年IPO收入行业排名50名以内(数据来源:Wind)。
2.3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主板及中小板IPO过会数量合计15家以上(数据来源:Wind)。
2.4 应为证监会公布的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的BBB以上(含BBB)的证券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