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市红光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西安市红光公园管理处出租部分固定资产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红光公园管理处出租部分固定资产项目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本次公开招租建筑物有三处,分别为售卖亭4个、湖面、圆形广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租赁期限:3年
六、分包情况:
第一包:售卖亭4个(每个面积7平方米);
第二包:湖面1个(面积14000平方米);
第三包:圆形广场(面积1500平方米)。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仅可参与第一标包);
2.若参与第二包、第三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相关内容)及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若参与第二包湖面经营需提供救生员安全资格证书;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