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2017BJ-016
一、招标条件
本 兰州石化聚丙烯厂7台泵头公开招标(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聚丙烯厂泵头6项共7件,详见附件2 技术文件。
2.2技术要求:详见 附件2 技术文件。
2.3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
2.4交货地点:买方仓库或指定地点。
2.5付款方式:买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卖方须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12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90%(含30%承兑汇票),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等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付质量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5年工业泵(下游)化工泵甲级供应商资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3.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2014年至今)化工泵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企业同类装置有供货业绩(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包括:买方名称、合同名称、销售时间、合同金额、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产品使用情况说明)。
3.4具有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并能严格按技术规范需求说明书要求制造生产,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应急供货的能力。
3.6近三年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7-19 08:30:00 至 2017-07-25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