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57760
一、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气田压裂返排液撬装化固液分离试验样机加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气田压裂、试气等过程产生的废水悬浮物含量高、金属离子含量高,成为气田返排液处理与再利用技术瓶颈,目前在返排液固液分离过程中没有适合的技术和设备,针对气田压裂液固液分离加工气田压裂返排液撬装化固液分离试验样机,为撬装式一体化设备,撬块单元外形及重心满足道路运输及野外施工条件,强度高,运输方便。
2.2招标范围:
①加工气田压裂返排液撬装化固液分离试验样机,为撬装式一体化设备,撬内包括污水提升装置、管道混合装置、微涡流反应装置、过滤提升装置、金属过滤器、滤袋过滤器、加药配药装置、柴油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及配套底座支架,扶梯、配电柜及电缆、电动阀、工具及管线、阀门、法兰等配套装置。系统设有吊装结构、护栏、安全走道和低位排污管线。管线安装有压力表,有流向标识,外部接口均为快速由壬接头,设有旁路,可给加药装置提供水源和金属过滤器提供反冲洗用水。安装有挂链铰接机构和强电接地装置,结构件外表面喷丸处理,涂漆规范,颜色可按用户要求调整;
②完成设备检验、拉运、培训、售后服务;
③完成不小于1000方气田压裂返排液现场调试,包含处理剂购置,现场设备运输和吊装、保管,现场施工、与其他施工队伍协调等。
2.3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
2.4 服务期: 设备加工期:合同签字生效后60天内设备加工完成;现场服务期:2018年6月30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其他组织不受此限制)人民币;
3.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经营范围须包括设备加工、制造业务。
(2)投标人成立时间需在五年及以上(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起截止投标截止日止需达到五年)。
(3)投标人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4)投标人在从事与本项目相关研究过程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3.5中标单位若未与招标方合作过,公示结束后,招标方需针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7 月 19日至2017年 7月25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