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项目建设场地余土清运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项目建设场地余土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项目建设场地余土清运工程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标书售价 保证金
1 建设场地余土清运工程 810元 4.5万元
四、 工程概况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项目建设场地余土清运工程招标申请已取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本次的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夏户庄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厂区南侧。本项目工程量:清运余土土堆(含建筑垃圾)约50000m3,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20天。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自2014 年1 月1 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公告时间:2017年7月19至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