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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备用110kV电源新建工程电气二次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备用110kV电源新建工程电气二次设备采购项目进

 受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备用110kV电源新建工程电气二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备用110kV电源新建工程电气二次设备采购项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投标的110kV装置具备南方电网110kV入网资格。(须出具证明)
3)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质量文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由于本项目属于试行在线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如出现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例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完成电子认证、电子文件上传、解密,或出现设备或网络故障等),则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随时决定转为以线下开标(即人工方式拆封书面投标文件和唱标)的方式进行。
(3)投标人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够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否则其投标被拒绝。如线上开标产生的同一信息或数据的内容与线下提交的书面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线下纸质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在线上提交的电子介质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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