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C厂#5、6机组三组直流控制蓄电池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地处云浮市云城区河口镇,电厂装机容量为112万千瓦,共有两个厂区。本项目为C厂区内C厂#5、6机组三组直流控制蓄电池改造。
2.2 项目简介:C厂#5机组第1、2套直流控制系统蓄电池和#6机第2组直流控制系统蓄电池为基建时采购的三瑞2V、500AH阀控铅酸蓄电池,在2016年底的放电核容试验中这三组蓄电池的容量均已不足80%,不符合电网要求。蓄电池组为#5、6机组控制系统提供电源,蓄电池容量不足可能造成设备拒动或误动,对电厂机组的安全运行影响巨大,需将#5、6机组三组蓄电池整组更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诚信良好,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承包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7)投标人应为2V的蓄电池组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服务商(如为代理服务商,应具有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8)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近三年内至少有 5 套及以上的订货业绩。(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的封面、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