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佳木斯市江山村(东兴城)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佳木斯市江山村(东兴城)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龙德投资发展有

 1.招标条件

本"佳木斯市江山村(东兴城)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龙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江山村(东兴城)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东至铃铛麦街、南至胜利路
2.3项目规模:道路总长约8121m
2.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银行贷款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5日到2017年12月30日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登记,不可兼投
第一标段:长江街、环保路
第二标段:化工街、敬老院东
第三标段:吴广街、江山街
第四标段:永民路、铃铛麦街
第五标段:路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4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近三年内至少具备1项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未备案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中标公示信息网上可查]、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登记时需提供拟投标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2017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