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6】1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建设基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投标人均可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东、西区机坪增补二期工程监理。
2.2 工程地点:首都机场飞行区(适用于2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在首都机场飞行区中区新建8个C类机位的站坪;在首都机场飞行区东区新建5个(2F2E1C)机位的站坪;在首都机场飞行区西区新建11个(4E7C)机位的站坪。
2.4 监理招标范围:
本工程1标段(中区、东区):首都机场飞行区中区新建8个C类机位的站坪的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及消防工程施工所有工程从开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监理服务,和首都机场飞行区东区新建5个(2F2E1C)机位的站坪的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及消防工程施工所有工程从开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监理服务;
本工程2标段(西区):首都机场飞行区西区新建11个(4E7C)机位的站坪的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及消防工程施工所有工程从开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依据,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监理范围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适用于2个标段)
2.6 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适用于2个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1标段(中区、东区)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2.06万元,
本工程2标段(西区)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65.54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标段的价格,且2个标段的监理费费率不得超过1.88%,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8 其他: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最多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2个标段)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具有已竣工的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8万平米及以上机场场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9 本的标段划分:1标段(中区、东区)、2标段(西区)。
4. 资格审查方式(适用于2个标段)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适用于2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