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吐鲁番市高昌区2016年农村路网建设项目(吐鲁番市-恰特喀勒乡-艾丁湖景区道路)施工,已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已列入吐鲁番市高昌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项目管理模式采用委托实施管理,项目法人为吐鲁番顺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计划工期为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工期100日历天。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监理:划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所在县(市) 工程名称 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吐鲁番市高昌区 吐鲁番市-恰特喀勒乡-艾丁湖景区道路 31.5 沿线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资质)企业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按检察机关要求,完成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开标现场需提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监理:凡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资质)企业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3日,9:3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