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日产10万包冻干果蔬脆片自动化包装生产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1月份或2017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3.3、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4、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日产10万包冻干果蔬脆片自动化包装生产线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718-443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6-10015)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2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27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