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17年街道及文化活动中心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国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街道及文化活动中心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
2、招标编号:SHXM-05-20170718-44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1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0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