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重建公司代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 项目编号 GYY201707003
3.企业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监理工程单个监理合同施工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任务。时间以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监理工程单个监理合同施工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任务。时间以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1.3按要求提供总监的劳动合同书和近六个月或以上(2016年12月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11.4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包含公告中的第7、8、9、11.1、11.2条中的全部内容(公章或电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