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机关幼儿园保育员服务项目
二、简要说明
(1)保育员服务内容:负责幼儿园班级的卫生清扫、消毒等卫生保健工作;包干区的清洁工作;配合班级教师开展对幼儿的教育工作;卫生保健的临时性工作等。
(2)保育员服务期:一年,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保育员服务项目质量要求:通过甲方考核和验收。
(4)按照原有薪资条件接收采购人原有保育人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 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B.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叁级以上(含)资质(外地企业贰级以上(含),须已在无锡市房管部门备案);
C. 非本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需在本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D.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经理岗位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
E.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承揽过的政府机关物业管理项目;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