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产品设计二号楼及动力总成试验室周边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2建设规模: /
2.3计划工期: 2017 年 08 月 20 日开工, 2017 年10 月 29 日竣工,总工期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即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等字眼),近3年(2014年01月01日至今)有至少5个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贰级项目经理证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2014年01月01日至今)有至少3个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施工业绩。
3.2 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