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高峰村绿化工程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村[2017]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省财政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高峰村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穆棱市福禄乡高峰村
2.3建设内容:紫叶稠李1000株,金叶榆300株,金叶垂榆300株,王族海棠370株,榆叶梅1000株,合计2970株。绿化5950延长米,面积595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37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
2.6招标范围:实施方案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