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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河道(涌)水域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河道(涌)水域保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

  受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河道(涌)水域保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07-hd504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河道(涌)水域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19,3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河涌水域保洁(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须包括水域范围的清扫(捞)、收集);
6.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20日 至 2017年08月0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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