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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脚踏式电动自行车入围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脚踏式电动自行车入围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招标编号:SY

 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脚踏式电动自行车入围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招标编号:SYSL2017-YZ-062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名称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数量(台) 交货/交付时间
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脚踏式电动自行车入围采购 97.2 360 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日)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数量为第一批采购数量,仅供投标人投标报价使用,实际采购不低于上述值。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产品总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供应商如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项目授权或销售授权)。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5.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视为一个供应商投标,一个供应商仅可投标一个产品。
5.3.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
(6)未按照公告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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