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柴油发电机项目采购公告KSZFCG(XJ)(2017)158号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 、询价单编号: 2017158
2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柴油发电机项目
柴油发电机 1台 ,规格及要求: 800KW ,包含:自启动设备、散热器、四保护、电瓶、消音器、水箱、风扇、底盘。
6 、项目要求:
1 )本项目不分包,无进口产品。投标商报价时须按明细物品的品名、厂家、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及交货期的格式制作报价单。所有费用(搬运费、安装调试费、质检费、税费等)均含在报价中。密封投标文件含投标商资质复印件,报价单,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见附件,不允许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据实填写并详细对比阐述,否则将导致废标),产品详细资料,售后服务承诺及详细方案、质保期及供货期,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如合同)等资料。投标文件至少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应使用A4纸采用胶装的方式进行装订。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投标商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通信柴油发电机组产品认证证明、国家内燃机发电机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
请严格按要求投标,否则投标将影响中标结果。如快递投标文件须当地有专人送达采购中心。
7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25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23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报价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7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