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勘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内容:华山水库位于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华山村北面,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工程于1964年建成,至今已运行50多年,曾于1979年进行过简单维修,并于2008~2010年根据水利厅批复对大坝进行除险加固,对危害大坝安全的隐患进行了处理。但由于当年资金限制未对主坝全段灌浆、副坝未进行灌浆防渗处理,隧洞未进行全段衬砌,仍存在主、副坝坝脚和隧洞渗漏等现象,大坝的一些安全隐患未彻底根除。贺州市水利局将华山水库鉴定为“三类坝”病险水库。为消除华山水库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需对华山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勘察设计。
平桂区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勘测设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为40万元(最终按照批复的勘测设计费计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三、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水利行业设计(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其它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入本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当复印件,必须清晰)。
9、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7日止(北京时间8:30至11:30, 15:00至17:3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