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东川工业园区“青海交易大厦(一期)”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工程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川工业园区“青海交易大厦(一期)”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工程的施工。
2.2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东川工业园区沪宁路。项目计划对“青海交易大厦(一期)”10KV供配电设备工程。
2.3计划工期:2017年9月1日开工至2017年9月30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自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16:00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