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CZX17-NM-1064
立项批文:包供财【2017】5号
1、招标条件
本次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物料描述 物料补充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安全带 全身式 条 160
3、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生产商(如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中有经过资格预审的设备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合格书原件);
3.2潜在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有有效的二维码,否则证明无效,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3.7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3.8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9具有并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投标:不可以
4、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