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苏372井区山西组—太原组地质资料制图
项目编号 2017-0028811-CQYT-0003512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以苏里格气田苏372井区为研究对象,充分应用苏372井区的动静态资料的基础上(工区面积约1824Km2,121口井),编制地层对比剖面图、主力层构造图、沉积微相平面图、砂体及有效砂体展布图、有利区平面分布图等地质图件。通过本编制典型相关地质图件,促进和掌握气藏富集规律及潜力分析的先进技术,培养新技术人才。
(1)河流-潮坪相现代沉积及野外露头地质考察; (2)结合沉积旋回等,逐级对山西组-太原组地层进行精细划分与对比,建立精细地层格架,编制研究区东西向及南北向地层对比剖面图; (3)结合研究区已有的地震资料,绘制主力层位顶部构造图; (4)根据沉积背景和相标志等确定山西组、太原组沉积微相类型,分小层编制山西组、太原组沉积微相的平面展布图; (5)充分利用各种资料,分小层编制山西组、太原组砂体及有效砂体展布图; (6)分析山西组及太原组有效储层的控制因素,分小层进行开发潜力评价,编制有利区展布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2)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油田勘探开发地质技术服务或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承担过陆相碎屑岩沉积相研究、或储层特征研究或开发潜力评价研究的项目或类似项目(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并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本项合同洽谈、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及项目验收汇报等工作;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如承担过苏里格气田研究中心发包科研项目的,需提供苏里格气田研究中心科技管理部门盖章的“用户评价证明(含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未提供“用户评价证明(含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近五年必须承担过沉积相研究或储层特征研究的项目或类似项目 (7)其他要求:中标人提交的研究成果及图件必须满足招标人现有GeoMap、石文等软件的兼容性。 (8)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需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由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清晰的扫描件;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