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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通信设备授权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通信设备授权集中采购项目编号2017-0204236-CPMC-0004371一. 招标条件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通信设备授权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204236-CPMC-0004371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5.服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代理商需提供代理产品授权相关证明(授权委托书要求明确授权产品名称、授权经销范围、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等相应条款),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同品牌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授权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投标标的物的唯一授权)。 (二)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资质或经营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文件: 2.1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连续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4 2015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5 2015至2017年标的物业绩不少于3项(每年必须有一项业绩。标的物业绩指与本标段标的物资名称相同、包含标的物资名称的业绩;业绩合同中,与标的物名称不同的物资不计算为业绩,标的物的配件不计算为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打印件,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备查。 2.6 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无资不抵债状况。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8时00分00秒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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