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延津县集中供暖燃气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集中供暖燃气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7】048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内容:
1、招标规模:延津县集中供暖燃气采购
2、招标范围: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
3、交货及完工期:80日历日
4、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地点:延津县行政区域内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8、具备A级制造许可证条件,具有20吨SZS燃气有同等吨位氮氧化物 实测报告30mg优先,10吨燃气有能效测试报告为准。
四、投标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 2017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