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省养公路沥青采购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材料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控制价金额(上限):1446.90万元。货物规格为70号A级散装道路石油沥青(针入度60-80、延度大于15、软化点大于46),供货数量:按实际供货计量。货物数量指送达业主指定地点的净货物数量。
2.2、交货时间、地点:澄迈县老城开发区新兴港海口公路沥青储备油库,一次入库,计划入库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石油沥青进出口(或代理)资格或者经营范围内包括沥青材料产品的销售的单位。
3.2、业绩要求:为公路工程项目提供过4000吨以上桶装或散装沥青的供货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7 月 10 日08:30:00 至2017年 07 月 24 日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