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澄迈县金马现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一期)—七号路、中横路(K1+829~K2+937)栏杆工程(项目编号:HNJC【2017】0703)已由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澄发改【2017】5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澄迈县金马现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一期)—七号路、中横路(K1+829~K2+937)栏杆工程。七号路全线共设栏杆4960米,共分为36,中横路全线共设栏杆1400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澄迈县金马片区。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