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受师宗县彩云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关于师宗县彩云中学外墙装饰、道路维修、校园绿化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师宗县彩云中学外墙装饰、道路维修、校园绿化等工程
2、项目编号:KMLCZB-QJ2017068、采购内容:详见“需求一览表”
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清单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总价(万元) 采购方式
师宗县彩云中学外墙装饰、道路维修、校园绿化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1 批 268.22 公开招标
4、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内。
5、建设地点:师宗县彩云中学校园内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6.3、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件。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文件发售:
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