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同仁县公-安局党委会议纪要:【2017】第15期批准建设,招标人:同仁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同仁县牙浪乡、加吾乡、黄乃亥乡;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联系人身份证、联系电话、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法人授权书、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工程业绩等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须附一份复印件,以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活页),到青海佳和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进青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