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
勘察设计方案
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
勘察设计方案
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
勘察设计
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南沙区。
1.2.3 工程范围:
该项目为新建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72个教学班级,学生3420人。总建筑面积77290.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7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6541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设施、办公管理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室外体育活动设施,以及给排水、供电等配套公用工程。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南发改项目[2017]167号。
1.2.6 资金来源:
南沙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34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470.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50.74万元,预备费用2071.05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方案设计:包括:■前期现状摸查、■方案设计、■方案深化。
■3、其他服务:
■(1)造价文件编制服务: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审核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进行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等;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按照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报建要求,提供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
■(4)设计配合工作包括:应配合进行初步设计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等设计服务工作;
□(5)现场服务;
□(6)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7)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
□(8)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
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
工期至2019年8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
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咨询资质:工程咨询资质(建筑专业)(注:工程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之第(三)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3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负责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委派的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以毕业时间算起)。
1.5 购买招标文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1.5.1
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8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每个标段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二份(原件核对)。
1.5.1.2
其他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二份(原件核对)。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件1、2)一式
二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二份,表格可从
http://www.dlztb.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910647
1.13.4 传真号码:
020-84986620
1.13.5 网址: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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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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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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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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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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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部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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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部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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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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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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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地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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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地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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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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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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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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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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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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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程咨询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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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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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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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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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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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4、15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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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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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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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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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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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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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
一级结构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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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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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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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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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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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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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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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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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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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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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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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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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编制负责人 |
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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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编制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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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www.dlztb.cn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2、上述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负责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可研编制负责人)均须按照公告第1.4.6条规定执行。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