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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服务商前来参加投标。一、编

 受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服务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编号:KSJYCG(KJ)2017-G-012A号
二、招标内容:车辆维修、保养,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一级维护和小修,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KSJYCG(KJ)2017-G-012A-1)共计15辆车的维修、保养,第二标段(KSJYCG(KJ)2017-G-012A-2)共计22辆车的维修、保养。
注意:本项目最终确定两个中标单位。投标单位须对两个标段分别进行报价,若不响应,则视为废标。每家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中第一标段,则中标单位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标。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A、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1)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三类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
2、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并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具有的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及维修人员证明;
(3)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公司缴纳员工社保和公司缴纳税收的证明;
(4)提供投标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6)提供投标单位在昆山市范围内具备维修经营场所的证明。
自有经营场所:提供场所产权证明;
如为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复印件。
(7)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
(8)投标人必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如维修经营场所为自有的,则工商营业执照、维修经营许可证与维修场所产权证明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且有效;如维修经营场所为租赁的,则工商营业执照、维修经营许可证与维修场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且有效。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资格预审
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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