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大丰区2017年度县道提档升级项目安保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 盐城市大丰区兴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大丰区2017年度县道提档升级项目安保工程(一期),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一、 盐城市大丰区兴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大丰区2017年度县道提档升级项目安保工程(一期),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大丰区2017年度县道提档升级项目安保工程(一期)
(2)项目编号: DFGC20170352
(3)工程地点: 南白线(S226至X205段)、深圳港路、徐大高速复线二期、方大线(方强居委会至全心村)、上川线草庙镇至351省道连接线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4)建设规模: 约194.4万元
(5)质量要求: 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地方自筹
(7) 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否
五、标段划分:本共分 1 个 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金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额
1 大丰区2017年度县道提档升级项目安保工程(一期) 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波形钢护栏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94.4万元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且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20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等,上述资料中必须能反映工程规模、合同签订日期等指标)。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为准)。
(3)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具有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4)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规定的要求(施工合同额按不含暂定金认定);具有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5)其他要求: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和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需要最低要求,由各投标人根据工程概况及需求自行配置。
(6)除项目负责人外,在招标投标阶段对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
(7)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企业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及以上。
(8)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18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