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定点入围”备选库项目入围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24
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4日
对2017-2019年度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定点入围”备选库项目项目进行入围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定点入围”备选库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29682017072432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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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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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100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路工程造价咨询 |
1 |
批 |
90,000 |
|
2 |
C100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水运工程造价咨询 |
1 |
批 |
12,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
表等)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备注:①事业单位投标人提供投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2:
(1)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
表等)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备注:①事业单位投标人提供投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07月24日 起至2017年07月31日止,每天上午8:30 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