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采购中心稀土捕收剂、稀土起泡剂、选铌药剂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
2.项目概况
包钢采购中心稀土捕收剂、稀土起泡剂、选铌药剂集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合同执行期限及到货期限 | 使用 单位 |
1 | 稀土捕收剂 | 水份控制在70±1%之间、PH值控制在8.2±2之间、稠度10~17之间 、 N%3±2、 盐分:40~50之间 | 吨 | 6500 | 20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买方通知到货) | 白云选矿分公司 | |
2 | 稀土起泡剂 | 比重:0.83±0.03 外观:无色无刺激味道 水份:小于2% | 吨 | 250 | 2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买方通知到货) | 白云选矿分公司 | |
3 | 铌捕收剂 | 506F | 水分25±5%、无机物含量40±5%、有机物含量35±5% | 吨 | 200 | 3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买方通知到货) | 白云选矿分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
3.3稀土捕收剂、稀土起泡剂、铌捕收剂为白云选矿分公司浮选稀土工艺重要物资,新供应商中标后必须进行试验(试验周期三个月),如果试验合格,试验产品按中标价结算,然后正式供货;如果试验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试验产品将不予结算;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包钢环保楼301房间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 户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首次购买文件的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电子版扫描件;其他证件只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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